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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携手共护林业生态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29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延伸涉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广度和深度,近日,我院联合县林长办在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林长+检察长”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珍,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宝平,以及第二检察部干警、林长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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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双方相互通报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立足职能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遇到的困难阻碍,并就“科学管控采伐指标、实现林木资源保护关口前移”“智能化管理护林员,切实提升护林防火质效”“扩大涉林案件检察监督覆盖面”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做好下一步工作谋划了进一步协作的方向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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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珍副检察长表示,此次座谈会,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理念的深入践行,也是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具体举措。我院将始终坚持不断创新生态检察的劲头,秉承守护“绿水青山”的初心守望,认真尽责履行好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县林长制办公室携手在更深层次上同心共智、更广领域中协同发力、更大范围内共享成果,共同建设平远林业生态保护共同体,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