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承担着特殊重要的责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推动破解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临界预防困境,我院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监督职责,于近日与平远县公安局、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履职尽责,加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意见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根本目的,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协同帮教及沟通会商机制,在开展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处于刑事处罚边界的罪错未成年人划分风险等级,根据其性格特征、行为性质及监护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并引入专业力量共同对其进行分级干预、分层处理及跟踪回访。同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各自职能优势,为开展精准帮教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构筑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破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发的社会问题,引导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确的生活轨道。
接下来,我院将充分发挥意见作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举措,着重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强化联动效应,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质效,促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