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当前,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处于查纠整改环节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为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特提出如下倡议:
全院检察干警坚决做到:
一、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二、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四、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五、作为检察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各级领导干部及本院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
六、不对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七、保守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秘密;
八、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不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一、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不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广大人民群众请做到:
不以任何方式过问、干预、插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办案活动;
一、不自己或者请托他人为案件办理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
二、不违反规定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三、不违反规定通过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转递涉案材料,应当依正当程序向检察机关递交涉案材料;
四、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五、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司法办案立场,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依法申诉等正规渠道和途径反映问题,以合规、合理、合法的方式对我院司法办案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我们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及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以推进我院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整治“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这一顽瘴痼疾,共同维护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