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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939

目录

    第一部分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

        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根据上述职责,县检察院内设了11个内设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行政装备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案件管理中心、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监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分别承担相关检察工作,截至2017年底,本院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80人。其构成分别是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03.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0.91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203.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0.91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9.5万元,比上年减少4.75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62万元,比上年增加71.4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6.5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32万元,会议费1.5万元,福利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2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6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采购预算指标基本都得到了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支付率较好。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制定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