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情就是命令,抢险就是责任。“6·16”特大暴雨灾情发生后,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闻“汛”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组织干警全力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切实守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院领导第一时间下沉挂点镇泗水镇,现场指导开展人员搜救、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道路抢修、善后处理等工作。
青年干警杨晨主动请缨,参加县应急指挥部泗水工作组,进驻泗水镇抢险救灾一线,开展群众安置、化解安全隐患、解决生活困难等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干警的担当。
组建检察服务志愿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部分志愿者前往县城粮仓参与救灾物资接收、搬运工作,为救灾工作提供有力支持;部分志愿者在泗水镇道路抢通后,迅速响应,连续数日深入泗水镇,实地了解受灾群众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资源,为他们发放矿泉水、八宝粥、方便面等防汛应急救灾物资,以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参与清淤工作,对周边环境、道路等的淤泥、垃圾进行清理,协助当地恢复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状态。
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在抢险救灾现场,一抹“检察蓝”在默默守护,奉献力量,他们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践行“检护民生”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