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姚依媚同志、肖美玲同志在首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分别荣获“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
7月5日至7月7日,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首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推荐姚依媚、肖美玲两位干警参赛。姚依媚同志、肖美玲同志凭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本领,通过案件审查和文书制作、汇报与答辩两个环节的赛事,从16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均取得优异成绩,分别荣获“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