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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评:智慧办案,增强法律监督“刚性”
发布时间:[2021-08-30]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2185

法律监督如何做到“刚性”、做成“刚性”?除了愿监督、敢监督,更要会监督、善监督。只有如此,才能改变监督难、监督软的局面。当前,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切实提高智慧办案意识,善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开展法律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智慧办案,必须做到讲政治、促法治、抓业务相统一。法律监督是党和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法律监督工作是否有力有效,不能靠检察机关自己评判,而要看被监督者认可不认可、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看是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践中,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为何长期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没有将讲政治、促法治、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融合在一起。为此,我们要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做任何一项检察工作,办理每一个案件,都要想想“国之大者”,想想是否“以人民为中心”,想想是否促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切实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练就一身过硬本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更好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权益、捍卫公平正义。

智慧办案,必须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是启动法定纠错程序,提醒、促进执法司法机关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使命、目标没有不同,赢则共赢、败则同损。法律监督要想实现目的,仅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意见》十分强调“衔接”“配合”“共享”,我们要深刻领悟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精髓,主动沟通、加强协调,与相关部门携手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比如,针对法律监督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确定管辖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

智慧办案,必须让大数据成为助力法律监督的“科技翅膀”。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借助科技智慧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意见》明确提出,“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我们要提高专业、科学运用大数据的意识和能力,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善于从海量的数据中发现监督线索,实现由“人找案(线索)”到“案(线索)找人”的转变,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智慧从实践中来,又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和提升。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切实以正在开展的全国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最高检党组第七轮巡视为契机,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既要铁面司法,更要智慧履职,真正实现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更好发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