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专题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张军要求
通过改革更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
“总体看,各项检察改革任务都在积极向前推进,检察履职取得明显成效。司法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久久为功。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改革更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解放检察“生产力”的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特别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中央改革部署和检察改革落实情况。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就此谈认识、讲举措,并就抓好下一步的改革提出意见建议——“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能形式地、机械地以某个文件的制定作为改革任务完成的标志,要持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要摸清改革底数,深入调查研究。对正在抓的改革,要跟踪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围绕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张军提出三项要求——
改革要有大局观。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把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改革要有自觉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落实中央改革精神的“自选动作”落到实处,推动“案-件比”、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检察改革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解放检察“生产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思考谋划下一阶段检察改革工作,推动检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改革要有持续性。改革没有捷径,就是要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从基本的能力建设抓起,把早就应该做但还没有做实、做好的工作抓实抓好,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推动改革任务落地深化,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