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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批捕涉黑恶犯罪48217件、起诉32371件
发布时间:[2020-08-21]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987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严格依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48217件141713人,提起公诉32371件205000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9412件26923人,提起公诉5270件57828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收官之年”的攻坚重点,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了“转段”的斗争方向、方式策略,先后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电视电话会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督办工作会,确保攻坚力度传递到办案一线。

各级检察机关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把涉黑恶定性问题尽可能解决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截至今年7月底,各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14996件。

在6月28日举行的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力争在7月底前对一季度包括之前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基本提起公诉,在9月底前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尽量提起公诉。对照这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落实情况如何?

“我们以‘百日攻坚战’为契机,通过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加强协调沟通等方式,在案件清结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底,各级检察机关对3月31日以前受理审查起诉且未审结的3776件涉黑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3477件。”最高检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最高检要求承办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初始关”的同时,严格执行“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对全国扫黑办和最高检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最高检扫黑办和省级检察院分管领导进行“双包案”;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各省级检察院扫黑办和市级检察院分管领导进行“双包案”。截至7月底,全国扫黑办和最高检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50件案件,已经办结87件;其中,今年挂牌督办的41件案件中,已有22件被提起公诉。